集团公司纪委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集团公司纪委 2017/10/09

   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良好的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集团公司纪委日前下发通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 

   《通知》指出,集团公司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产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通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集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强化责任,强化督查、强化查处,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筑牢遵规守纪、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集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集团各级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节日期间发现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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