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费基数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人力资源部 2018/08/20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依靠职工、发展为了职工、发展成果由职工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职工幸福感和获得感。近日,集团公司研究印发了《关于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费基数,增强员工社会保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通知》要求,自2018年9月起,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全体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在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各10%提高到单位和个人各12%,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2017年度人均提高1077元,同比提高21.9%。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费基数调整和提高,是集团公司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济宁市《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等政策,结合集团公司2017年以来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积极做出的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保障的重要决策。另一方面,也是集团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信守兑现承诺、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2012年以来、尤其是在2015年下半年,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实体经济严重滑坡,煤炭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企业的生产经营举步维艰,集团公司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为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资金压力,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生存观、度冬观和科学发展观",众志成城、上下齐心,舍小家、顾大家,降成本、求生存、谋发展,以实际行动积极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在经集团公司研究并层层召开职工代表会议的基础上,主动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单位和个人各12%调整到10%。同时,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向全体员工承诺,待企业经济效益回升后,适时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7年以来,宏观经济复苏,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下,在集团公司6000多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掀开了崭新的一页,集团公司各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新鲁泰"建设成效凸显。2017年度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2亿元,同比增长42.6%;实现利润3.56亿元,同比增长246%;实现利税7.08亿元,同比增长90.5%。2018年上半年实现利润2.79亿元,集团公司持续保持了效益增、质量高的良好态势。

       企业与职工是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增强职工幸福感和获得感,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幸福鲁泰"指数,集团公司在全面调研和广泛征求企业和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在科学研判和正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能力的前提下,慎重决策,兑现承诺,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全体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费基数,全面提升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集团公司"发展依靠职工、发展为了职工、发展成果由职工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新鲁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之基、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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